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和學齡人口結構的變化,大量農村小學因生源減少而撤并或遷出,產生了數量可觀的閑置校園和校舍。這些資產屬于國家投入形成的寶貴國有資產,若任其閑置,不僅是資源的巨大浪費,也可能成為鄉村的“負資產”。因此,系統化、創新性地盤活這些閑置資產,使其重新服務于支點建設大局,是一項需要迫切研究的課題。
一、現實意義
盤活農村小學閑置資產,絕非簡單地“變廢為寶”,而是一項關乎資源優化配置、鄉村社會治理和民生福祉改善的系統工程。通過科學規劃、大膽創新和精細運營,這些曾經的“書聲”之地完全能夠煥發新生,轉化為服務支點建設的“新引擎”,奏響資產增值與鄉村發展的和諧樂章,真正讓沉睡的國有資產釋放出巨大的剩余價值。
二、現狀分析
一方面,我縣各鄉鎮都有存量可觀的村級小學校舍閑置,(僅溢水鎮就有7所小學閑置,建筑面積達6000多平方米,占地近50畝,目前處于荒廢狀態);另一方面,鄉鎮招商引資、公共福利事業建設,缺資金投入,缺建房地點,而這么多學校閑置資產白白荒廢,實在令人痛心。如果能將這些閑置資產盤活,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與鄉村經濟建設的深度融合,這些閑置資產將會轉化為促進鄉村發展、服務支點建設的新動能。
三、具體模式
1.公益性與經營性相結合。優先保障鄉村公共服務需求,同時積極探索市場化運營模式,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2.因地制宜與分類施策相結合。根據資產的區位、條件、當地產業特色和鄉村需求,我們采取了“一校一策”的個性化盤活方案。
3.合法合規與風險控制。嚴格遵守國有資產管理、土地管理、規劃建設等法律法規,確保盤活過程公開透明,防范各類風險。
4.多方參與共建共享。鼓勵鄉鎮政府、村集體、社會資本、返鄉人才等多方主體參與,建立利益聯結機制,讓發展成果惠及更多農戶。
5.采取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由政府提供閑置資產,引入社會資本進行投資改造和運營,雙方約定收益分成和運營期限。
6.優化資產入股模式。村集體以閑置資產使用權入股,與運營企業成立合作公司,集體享受長期分紅。也可探索采用買斷模式,公開化拍賣。
四、路徑和方向
在對閑置資產進行全面摸底、評估和確權的基礎上,可探索以下多元化的具體盤活路徑:
1.村級養老服務中心(幸福院、老年食堂)。針對農村老齡化問題,將閑置校舍改造為具備日間照料、康復護理、文化娛樂功能的村級養老服務中心(幸福院),解決留守老人養老難題。
2.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變為農家書屋、黨員活動室、兒童之家、文體活動室等功能室,使其成為凝聚人心、豐富鄉村文化生活的核心陣地。
3.留守兒童關愛中心與公益組織合作,提供課后托管、心理輔導、興趣培養等服務,為留守兒童營造健康成長環境。
4.鄉村應急避難場所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將學校大面積的操場和堅固校舍變更為臨時應急避難場所和應急物資儲備地,提升鄉村防災減災能力。
5.特色產業孵化園。吸引本地能人、返鄉青年創業,發展農產品初加工、電商直播、手工藝品制作等鄉村特色產業基地。
6.鄉村旅游服務基地。打造鄉村民宿、青年旅社等,利用優美的自然環境,吸引城市居民體驗田園生活。
7.研學實踐基地。結合當地農耕文化、非遺項目、特色產業,承接中小學生研學團隊,開展勞動教育和自然教育。
8.游客服務中心打造具有竹山特色的鄉村餐廳、特產商店等,為文旅產業增添配套設施。
9.鄉村快遞物流中心利用校園場地寬闊的優勢,發展為服務本地區的快遞中轉站或農產品冷鏈倉儲中心。
10.職業農民培訓基地與農業院校建立現代農業技術、農機操作、電商技能等培訓基地,旨在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11.鄉土專家工作站(大師工作室)。吸引各類技術專家、非遺傳承人入駐,帶動本地技藝傳承和創新。
五、政策建議
1.建立統籌協調機制。由縣級政府牽頭,成立由教育、財政、國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旅等部門組成的專項工作組,統一審批、指導和監督。
2.出臺專項扶持政策。一是資金支持。設立盤活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改造項目給予補貼或貼息貸款。二是手續簡化。開通綠色通道,簡化資產劃轉、功能變更、消防驗收等審批流程。三是稅費優惠。對從事養老、托幼、文化等公益性或微利性項目的運營主體,給予一定期限的稅費減免。
3.創新資產管理方式。明確閑置資產的所有權、經營權分離,在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通過公開招標、租賃、委托經營等方式,靈活放活經營權。
4.加強宣傳推介與項目對接。建立閑置資產信息庫,通過招商會、網絡平臺等渠道向社會發布,精準對接有實力、有情懷的運營主體。(溢水鎮人民政府 吳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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